【來論】屠海鳴:構建符合香港實際的優質民主道路昨日(6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標誌香港特區重塑區議會制度的立法工作順利完成。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昨日發表談話表示,這是香港特區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不斷提高治理水平的又一重要舉措,必將為推動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發揮重要作用。 香港中聯辦發言人昨日發表談話強調,香港特區重塑區議會制度,回歸基本法原意,體現“愛國者治港”原則,對於提升地區治理效能、完善香港特區治理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也發表談話指出,歡迎立法會通過區議會修例,認為這是香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多次指出:在香港落實“愛國者治港”、推動新選舉制度,就是為了構建符合香港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道路。我們看,區議會修例完成,意味着今年12月舉行的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按照新條例進行,區議會服務功能將得以恢復,區議會與地區“三會”和18區“關愛隊”配合更加密切,打通基層治理的“最後一公里”,這充分顯示構建符合香港實際的優質民主道路邁出了重要一步。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港式民主”曾經迷失 回歸以來,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才真正起步,在民主探索過程中,香港社會對什麼是符合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有過“迷失”。 以區議會發展為例,基本法並未直接提及香港區議會。基本法第97條提及“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其主要功能是:接受諮詢,提供服務。正是基於這條規定,港英時代成立的區議會得以保留下來。基本法在香港具有憲制地位,《區議會條例》必須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也就是說,區議會屬於“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不具有政治權力。它是特區政府服務市民、實施基層治理的“幫手”,而絕非“對手”,是香港基層治理的重要一環。 然而,過去數年,在香港“泛政治化”的背景下,區議會的“政治參與”越來越深,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分子利用制度漏洞,使其變為阻撓政府施政、播“獨”煽暴、妄圖顛覆政權、對抗中央的政治平台,完全違背區議會應有的職能定位。本屆區議會是在“黑暴”肆虐的2019年底產生的,愛國愛港人士受到威逼恫嚇,反中亂港分子“登台唱戲”,更使區議會變質、變味、變樣。 區議會功能偏離了基本法的定位,這是香港民主政制發展“迷失”的重要表現,必須全方位糾正! 優質民主確保特區憲制秩序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秩序,構建符合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是確保特區憲制秩序得到有效維護的重要之舉。此次重塑區議會,重點解決了三個問題,旨在維護憲制秩序。 一是落實了“行政主導”。基本法確立了“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負總責”的政治體制,但回歸以來“行政主導”一直沒有落到實處。此次重塑區議會,改善了地區治理結構。從領導層面看,成立了由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分別掛帥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地區治理專組”,協調跨部門運作;從運作層面看,區議會、地區“三會”、關愛隊共同負責推進地區治理,整體力量強大,且由於進行了精心的制度設計,容易形成合力。這有利於把“行政主導”落到實處。 二是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區議會增加了委任議員的名額,減少了地區直選議員的名額,且直選議員參選的門檻也更高,這將把那些不符合愛國愛港條件的人、不關照香港整體利益的人統統拒之門外,可以保證最終產生的議員與特區政府有相近的理念,便於協調配合。 三是體現了“全過程民主”的要義。此次重塑區議會,實施了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區議員若出現行為不稱職、不檢點的問題都要承擔責任,接受處分,甚至被DQ。將“民主監督”植入了履職過程,是香港發展優質民主邁上了新台階。 優質民主反映社會期盼 符合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能夠反映香港社會的普遍期盼。那麼,區議會改革方案是否回應了香港社會的期盼呢?答案是肯定的。 昨日,立法會以全票審議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體現了立法機關對區議會改革的支持;此前,“香港各界撐完善地區治理大聯盟”線上線下收集超過160萬個支持簽名;有民調顯示逾八成受訪者認同改革方案,認為可提升地區治理能力;特區政府收到2萬多封郵件,其中超過90%表示支持。這充分表明,改革方案符合公眾期望。 其實,過去數年間,市民對區議會亂象早就憤慨不已;市民渴望得到更好的服務,但一些區議員不熟悉社區事務,也對社區事務不感興趣,把“搞政治”“拉選票”作為主業。特別是那些空降社區的參選人,瞄準涉世不深的年輕人,以偏激的政治口號吸引眼球,一旦當選,則對社區事務不聞不問,而是借助這個“梯子”,競選立法會議員。 基層市民有許多急難愁盼的事情需要解決,比如居家養老問題。香港是一個老齡化社會,居家養老的老人迫切需要社區提供更加精準的服務,包括推行“智慧養老”,幫助老人學會使用各種智能產品,這就需要區議會議員和其他地區人士一起做服務。又比如貧窮問題。香港的貧富差距很大,貧窮家庭的致貧原因各有不同,需要做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才能找到管用的辦法。這些都需要熱心社區的人士“精耕細作”。那些只會唱高調、玩政治的人是靠不住的。重塑區議會,讓其回歸服務和諮詢的功能,才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 優質民主體現出國家關懷 符合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體現出國家關懷。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固然不能照搬內地的民主模式,但離不開國家的關懷。 從法理邏輯來看,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包括有權監督香港特區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香港區議會功能長期扭曲,不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中央有權監督,也必須監督!中央督促特區政府糾錯糾偏,天經地義! 從實踐邏輯來看,內地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有很多值得借鑒的優點,它是透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把民主理念貫穿於權力產生和運行的全過程。此次區議會改革實施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正是借鑒了內地“民主監督”的做法。這也體現出中央對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巨大關懷。 夏寶龍主任曾經強調:“香港的民主發展,要靠廣大港人積極參與去推動;香港的良政善治,要靠廣大港人共擔責任去創造。” 此次重塑區議會,正是在中央的關懷、指導、監督下,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積極努力取得的成就;香港特區重塑區議會制度後,必將有一大批愛國愛港立場堅定、代表性廣泛、專業素質高、熱心服務市民的有識之士參與到區議會工作中,共同致力於特區的良政善治,香港構建符合自身實際的優質民主的道路定會越走越寬廣!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屠海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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