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林祖嘉:失序的政策 無能的台灣當局上周,台灣內政部突然傳出原本預計興建13萬戶的社會住宅要縮減到3萬戶,結果在民意反彈下,內政部出面澄清說,3萬戶只是第一階段,其他10萬戶留在第二階段,至於二階段的時程如何卻完全沒有提及。由於內政部沒有說明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政策轉彎,大家都猜測是不是因為政府預算上的限制,結果前兩天立法院通過明年度預算後,賴清德突然宣布說,明年每人將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全部經費約2,300億元。然後,當天下午政府又宣布將不會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兒童未來帳戶條例”,每個兒童到18歲時可以100萬新台幣,而此立法院通過的此一條例與行政院版本中每個帳戶只多了6萬元,但是執政當局卻因為是立法院通過的,就不願意支持。
林祖嘉 顯然這兩年台灣政府因為稅收大幅增加,施政支出上沒有太多的限制,但是政府卻在許多政策的執行與先後順序上出現很奇怪的現象,因為問題的嚴重性與民眾的需求似乎不是執政者最主要的考量,而真正唯一的決定因素就是執政黨選票最大化的目標! 長久以來,高房價問題一直是台灣民怨之首,所以“居住正義”成為每一個執政當局都必需去努力實現的目標。蔡英文時代先推出政府直接興建社宅8萬戶,後來又加碼到20萬戶,但是因為這是一個很難達成的目標,因此這20萬戶裡面同時包括了地方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另一方面,蔡政府又推出大量的租金補貼政策,希望得以加惠更多的弱勢租屋家庭;此外,為了協助青年購屋,蔡政府還推了“新青安貸款方案”,協助年輕人擁有自己的房子。不論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但是至少與住宅多元化的目標一致,因為住宅價格昂貴,每個家庭能夠負擔住宅支出的情況不同,因此政府應該針對不同財務情況的家庭提供不同的協助。 兩年多前,賴清德在競選時承諾,要在蔡政府時代興建的20萬戶社會住宅上,再增加13 萬戶,然後再加上17萬戶的包租代管,全部可以達到50萬戶的社會住宅。但是由於住宅有很強的地域性,因此由地方政府採取因制宜的方式來推出各城市的社會住宅可能更為合適;也就是說,興建社會住宅政策是一個需要“中央”與地方合作的政策,由“中央”規劃,然後由地方來執行,而所需經費可以由“中央”與地方來分攤。現在內政部突然宣布說要大砍10萬戶的社宅,我們認為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央”根本不願意再去補助地方興建社宅,這完全不是政府經費不足的問題,而是“中央”與地方配合上出了問題。結果一個這麼重要的政策,政府卻輕易的轉彎,完全不考慮人民的實際需求。 事實上,日前賴清德突然宣布每人將普發現金1萬元,結果在野陣營立即質疑,去年立法院通過普發1萬元時,賴清德說買個菜錢就花完了;然後,綠營人士更說,這是配合大陸的窮台政策。結果現在要選舉了,執政黨卻毫無雙標疑慮的推出普發1萬現金的政策,政大陳國樑教授批評的最中肯,他說:“普發現金是最偷懶,最沒有效率的政策!”因為每個人發1萬元,最簡單也最快,政府不用花任何腦筋,甚至連排富都不用,這是一個愉懶的政策。然後,中研院曾經做過多次研究顯示,普發現金的乘數效果只有0.4到0.6之間;也就是說,政府花1元,創造的GDP只有0.4元到0.6元,根本不划算! 即然普發現金對於剌激經濟的效果有限,為什麼執政當局樂於發放現金呢?尤其是在選舉即將到來的時刻呢?理由很簡單,因為執政者認為發了現金,大家都很高興,所以選票就增加了。在此同時,當在野政營通過兒童未來帳戶條例時,執政當局卻大剌剌的說會不副署,所以也不會執行。難道執政當局不在乎民意的反彈嗎?沒關係,反正這些嬰兒沒有選票!至於現在嚴重的台灣少子化問題,根本不是執政者所關心的,因為只有選票才是唯一的考量! (本文作者爲台灣政治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編輯:鄭竣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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