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7月31日前須完成皇崗口岸港方口岸所有本地法例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7月16日電(記者 張明臻)《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14日刊憲,15日在香港立法會首讀,16日舉行立法會特別內會完成審議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6日見記者指出,條文獲內務委員會一致支持,沒有修正案提出。他將去信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懇請17日安排特別大會就條例草案進行二讀及三讀。
圖為建設中的新皇崗口岸。香港中通社圖片 若該條例草案明日獲三讀通過,料成為香港最快通過的法例。 鄧炳強16日簡介《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時,多名議員表示支持新皇崗口岸盡快開通,並關注啟用時間、壓力測試、突發事故等細節問題。 鄧炳強會後見記者時強調,今次加快審議,是很特別、很緊急的情況,必須在7月31日完成本地所有法例,讓港方口岸區成立時,可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但此次審議仍然依足所有程序,亦有充分討論,“只不過是加快會議、加長會議時間、亦比普通法案委員會人數更多,急市民所急。” 《條例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宣佈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某些地域為港方口岸區;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就香港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擴闊某些已有權利及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區;以及制訂條文,以輔助解釋日後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6月26日決定,授權香港特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國務院於7月8日批覆,訂明港方口岸區範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自今年7月31日零時起啓用並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在獲得中央授權後,特區政府須進行本地立法,為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 為確保中央的授權得以及時落實,特區政府有責任於7月31日前完成本地立法工作,令港方口岸區成立的時候,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立法會議員陳勇認為,草案為香港深度融合大灣區發展,注入強大發展動能,亦是廣大市民期待已久的重大民生工程。社會各界十分重視新皇崗口岸的運作,期望通關後營運暢順。他建議政府在正式開通前應做多、測多,不論是人員通關還是車輛通關,都應加強壓力測試,讓各部門人員及早發現潛在問題並改善。(完) 【編輯: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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