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過去5個財年1152名公務員遭懲處,225人被免職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9月24日電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在2020/21至2024/25,五個財政年度期間,共有1152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225名公務員被免職。單在2024/25財政年度,公務員被免職的個案有40宗。 香港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據悉,公務員學院也將設立部門首長/副首長主動領導培訓計劃,以強化領導思維和部門管理能力。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23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在2020/21至2024/25,五個財政年度,另有2360人因干犯性質較為輕微的不當行為,而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 公務員事務局在2023年9月頒布和實施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以加強管理工作表現欠佳的人員。局方指,截至8月,共有20人因工作表現欠佳而獲發《命令》通知書,告知須在觀察期內提升工作表現至可接受水平,否則將被着令退休。當中,4人因工作表現持續欠佳而被着令退休;2人接獲通知書後辭職;3人的工作表現提升至可接受水平而獲暫緩行動。另有11人的個案仍在進行中。 除該20人外,局方指,部分人員得知部門打算對他們進行“第12條行動”,在進入觀察期前已自行辭職。 為進一步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提升處理紀律個案的效率和效能,局方將修訂《命令》和《公務人員(紀律)規例》,以簡化紀律程序、優化停職安排等。修訂工作將在今年第4季展開,計劃於明年實施修訂條文。 香港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文件亦指出,公務員學院將設立部門首長/副首長主動領導培訓計劃,以強化領導思維和部門管理能力,培訓內容會涵蓋公共領導及治理、問責承擔意識、掌握業務實況和潛在的積習問題,建立完善的監察和回饋系統、制定清晰及時的溝通策略、建構積極主動的部門文化以及人才培養。 《施政報告》也提出建立更嚴謹的公務員評核機制。文件提到,公正、如實地評估人員表現,既可鼓勵優秀公務員精益求精,亦可讓管方針對性地協助工作能力不足的員工提升能力,和處理少數長期工作表現欠佳的人員,且能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公務員事務局也會展開相關工作,預期在明年內推出具體措施。(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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