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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二代涉詐1.2億改判緩刑,只因“賴清德是我乾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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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8:08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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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5月29日電(編輯 淩玉輝)曾高調宣稱“賴清德是我乾爹”的台灣“官二代”顔大鈞,2025年因涉嫌詐騙1.2億元(新台幣,下同)被警方逮捕,一審獲刑7年10個月。但5月27日,台南高分院二審出現戲劇性轉折:改判顔大鈞2年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5年……

圖為2025年6月18日,顔大鈞到台南市警察局接受調查。台灣“中央社”圖片

這一判決隨即在島內引發軒然大波,尤其當網友將其與另一起案件對比時,質疑聲此起彼伏: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前助理王郁文,被指控詐領助理費,也被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而其涉案金額僅為466元,與顔大鈞的1.2億可謂天差地別。

“乾爹的光環,就是比法律好用。”有島內網友這樣評論。

公開資料顯示,顔大鈞的父親顔純左,是賴清德2010年至2017年擔任台南市長時期的副市長。而這層淵源,也成為該案始終揮之不去的爭議焦點。

據台媒報道,自2021年起,顔大鈞便利用父親的政商背景,并對外宣稱賴清德(當時擔任台灣地區副領導人)是其“乾爹”來博取信任。數年間,他以投資當鋪、二手車以及市政工程賺取利息分潤等藉口,從6名受害人手中合計騙取約1.2億元,資金則被其用於奢靡生活及賭博。

2025年,受害人發現聯繫不上顔大鈞後報警。台灣警方於當年6月在台南市安平區將其逮捕。

需要指出的是,賴清德方面從未公開證實“乾爹”關係,顔大鈞亦未提供實質性證據。然而,在民進黨連續執政、島內政治撕裂的背景下,“有關係就沒關係”已成為相當一部分民眾的普遍觀感。

一審時,顔大鈞僅與其中3名受害者達成和解,台南地方法院以詐欺取財重判其7年10個月。顔大鈞不服提起上訴。

引發巨大爭議的二審判決發生在今年5月27日。據報道,顔大鈞的父親顔純左出面,提出以“債務四成金額”與剩餘3名被害人和解。這3人因受害金額較高,起初無法接受,但眼見顔大鈞即將入監,恐求償無門,最終勉強同意。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撤銷一審判決,依詐欺罪改判顔大鈞2年徒刑,并宣告緩刑5年。

判決消息傳開後,島內網絡輿論迅速升溫。網友紛紛表示“真是誇張到離譜”,還有網友一針見血指出:“台灣司法成了民進黨的私法?”

島內經常發表時事評論的醫師蘇一峰也表示“有關係就沒關係”,并抨擊顔大鈞是“詐騙集團出的詐騙乾兒子”。粉專“台灣網路視窗”則諷刺:“民主的乾兒子,乾爹果然厲害”。

顔大鈞案之所以引發系統性質疑,不僅在於個案判決的輕重懸殊,更在於它與多起島內重大案件的對比過於刺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指控收受賄款210萬元,一審被判17年;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被指控與幕僚詐領助理費合計11萬餘元,一審被判7年4個月;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被指控業務侵佔2.8億元,被判處3年6個月徒刑,并於2026年3月27日入監服刑。

同樣是涉案金額過億,蔡正元已身穿囚衣;同樣是緩刑5年,王郁文只因區區466元。反觀顔大鈞,詐騙1.2億元,卻能平安走出法院。

當司法裁量權的彈性空間,一次次與當事人的身份背景綁定在一起時,法律在民眾眼中便不再是嚴肅的條文,而是可以被解讀、被質疑的對象。

顔大鈞案的改判,在島內引發的不僅是對個案的憤怒,更是對司法“雙重標準”的系統性質疑。從柯文哲、高虹安到蔡正元,再到如今的顔大鈞,每一樁案件都在指向同一個疑問:在台灣,司法天平上放的,究竟是案情,還是身份?(完)

【編輯:淩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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