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裁決公正專業 料黎智英將被重判 香港中通社12月15日電 題:法律專家:裁決公正專業 料黎智英將被重判
香港中通社記者 張明臻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律界人士指出,黎智英在案件中的身份是策劃者、金主和參與者。今天法庭判他有罪,標誌香港堅守法治的精神。 黎智英案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第159A及159C條。 該案審理歷時156天、審視證物2220項、文件超過80000頁、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52日、14名控方證人證詞;最終,法庭就本案頒下裁決書長達855頁。 專家稱,通過審視海量證物及證據,審訊過程細緻嚴謹,裁決理由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鉅細無遺説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理由等;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法庭將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的案件,以及早前已承認控罪的八人關連案件,一並押後至2026年1月12日聽取求情,然後公佈判刑日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都會接受法律制裁。”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傅健慈對中通社記者強調,黎智英是一個主要國安罪犯,犯罪意圖清晰,犯罪行為有目共睹,法庭證據鐵證如山,他在案件中犯罪身份比重是一個主要犯罪人,參與程度非常大且嚴重。之後當然還要看他的求情,相信法庭會判一個合適的刑期。 傅健慈指出,這是香港首宗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首宗不認罪案件;當中也涉及首被告黎智英,以及他自身參與的系列反中亂港事件。該案審訊非常合理,是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審訊,法庭用專業態度,和大公無私的精神做出最終裁決。 他分析指,800多頁的裁決書涵蓋被告自辯、為什麼不接納他的口供、為什麼裁定三條控罪等,都有理有據清晰寫明。以黎智英對案件的參與度和策劃性,以及帶給香港的傷害,他認為法庭會重判。 在案件審理期間,不斷有外國勢力借此抹黑香港自由及法治。傅健慈說,香港回歸這麼多年,作為香港市民他認為人權自由全部可以依法享用及行使,只要守法、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相信任何人的人權自由會觸碰法律底線。 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法官會獨立判斷被告是否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從事禍國害港行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