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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女子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不投票認罪判刑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2月25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25日表示,早前起訴一名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告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
61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25日承認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裁判官余俊翔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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