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大無出世紙、父母拒驗DNA 孫玉菡:法理情處理香港新聞網6月2日電 (文 黃璇)一對居於歐洲多年的港人父母,早年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間,兩歲次女Lily被當地社福局強制帶走看管;兩人其後回港在家自行分娩幼子Danny,惟兩個月大的Danny至今未有出世紙,引發社會關注。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事件,社會福利署自上周四(5月28日)起已用不同方法嘗試聯絡相關家庭,包括上門等候,直至昨日(6月1日)終透過電郵成功聯絡到該對父母,正爭取約見,當局最關心男嬰的健康及安全,最大目標是安排男嬰接受健康檢查及評估。 孫玉菡強調,政府有整全機制處理兒童福利,會以“法、理、情”原則盡快處理,適當時候會採取適當行動。至於男嬰出世紙問題,入境處會跟進;而對於該對父母希望政府協助其留在瑞典的女兒,孫玉菡表示,入境處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瑞典大使館跟進。
曾先生、關小姐與幼子Danny合照。(網上圖片) 瑞典非法居留 次女被強制接管 據了解,涉事父母曾先生與關小姐並無婚姻關係,曾先生於2016年赴芬蘭進修,關小姐隨行。二人於2019年在芬蘭自行分娩誕下長女,惜長女出生僅一個月即告夭折,芬蘭政府曾控告二人涉嫌疏忽照顧及過失殺人,其後雖獲撤控但曾遭通緝。二人隨後前往瑞典居住,次女Lily同樣為在家分娩,一直未有辦理出生登記。 2023年底,當時約兩歲的Lily被瑞典林雪坪社福局強制帶走。根據瑞典當局及法院文件披露,Lily被接管時僅穿著睡衣,全身骯髒,患有嚴重濕疹,且牙齒嚴重受損。瑞典法庭認為,父母刻意躲避當局而四處漂泊,未能為兒童創造安全和穩定的生活環境,且剝奪她作為兒童應享有的社會資源,因此裁定由社福局接管Lily。 曾先生與關小姐回港後,開設社交專頁“Save Lily”,聲稱瑞典移民局已對Lily發出遣返令,文件指Lily為中國公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應遣返回港,但當地社福局仍把Lily扣留在瑞典。
曾先生與關小姐回港後,開設社交專頁“Save Lily”。(FB截圖) 香港社會福利署表示,自上周四(5月28日)起,社署人員已用不同方法嘗試聯絡該家庭,包括多次上門等候,但一直未能見到對方。直至昨日(6月1日),署方透過電郵成功聯絡到該對父母,正爭取盡快安排會面。社署指出,現階段最關心男嬰Danny的健康及安全,最大目標是安排男嬰接受健康檢查及評估。如果相關家庭有任何意願,當局可提供適切支援。 關小姐早前於深水埗家中自行分娩,誕下第三胎男嬰Danny。由於在家分娩缺乏醫院出生紀錄,香港入境處按程序要求父母提供DNA檢測報告,以證明雙方血緣關係。然而,兩人以“DNA屬敏感個人資料”及“宗教理由”拒絕配合,導致已兩個月大的Danny至今未能取得出世紙,超出現行法例42天內登記的規定。 二人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已在Danny出生後42天內遞交申請,但堅持不提交DNA報告。關小姐解釋,由於宗教信仰,不接受打針等侵入性治療,亦不會安排Danny接種任何疫苗。二人透露雙方不考慮結婚,僅為夥伴關係,一家三口連同婆婆同住深水埗。 立法會議員:涉疏忽照顧 促修例堵塞漏洞 身兼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形容事件“聞所未聞”,直指父母在無醫護協助下自行分娩,事後不前往醫院求診,對母嬰雙方均不負責任,“嚴格而言已算疏忽照顧兒童”。他稱,當局必須透過DNA檢測證明血緣關係,以防範販賣人口或非法代孕。他建議立法會探討修改條例,規定即使在家分娩,父母也須在指定時間內帶嬰兒到醫院接受檢查。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陳文宜指出,Danny處於“身份真空”狀態,無法獲取公共服務及法律保障。兩個月大嬰兒至今未看醫生、未接種疫苗,錯失了新生兒疾病篩查。立法會前任議員狄志遠促請社署主動介入協助調解。香港執業律師、立法會前任議員江玉歡則指,若父母不配合入境處調查,可能已觸犯相關條例。 大律師:“宗教理由”未必獲豁免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第174章,父母須於嬰兒出生後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無合理辯解而逾期可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即使以“宗教理由”拒絕提交DNA檢測,也需要具體說明是何種宗教及理由,並非搬出“宗教理由”便可獲豁免。 社署重申,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福祉,父母有責任確保兒童得到適當照顧。若照顧子女出現困難,應盡早向專業人士尋求協助。社署將繼續跟進此案,在適當時採取必要行動,保障兩名兒童的福祉。 目前,社署正積極爭取與該對父母會面,安排男嬰Danny接受健康檢查及評估。入境處則繼續跟進出世紙及瑞典女嬰Lily的相關事宜。(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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