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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展局稱北都收地以人為本 列多管齊下協助受影響住戶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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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0:56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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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11月5日電  香港發展局4日於社交媒體發文表示,在本屆政府致力推進北部都會區和增加土地房屋供應之際,無可避免需要收回土地以作發展,局方及相關部門一直秉持“以人為本”精神,以多管齊下的方式照顧受發展行動影響人士的需要。

發展局還列舉了過往地政總署如何以人性化方式協助受影響住戶的實例。

發展局社交媒體截圖

協助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但有真實困難住戶入居

一般來說,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的原因主要有幾項,包括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不符合最低居住年期規定、於凍結登記後遷入發展範圍、居於違規構築物等。雖然如此,地政總署及其委聘的社區聯絡服務隊亦會與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但有真正困難解決住屋需要的住戶密切溝通,尤其是有特別需要如年長及有醫療需要的住戶,並在有需要時轉介個案至社會福利署跟進提供適切協助,包括協助當事人探討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房屋需要。

過往地政總署曾處理一些位於北部都會區的個案,有關住戶雖然不符合安置資格,但考慮到他們面對的特殊情況,例如行動不便、有經濟上困難,署方在轉介社區聯絡服務隊及社會福利署跟進及評估個案的福利需要後,有關住戶最終獲安置上樓。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不盡相同,署方會檢視每宗個案的情況,與不同相關部門緊密合作,盡量為有需要的受影響人士提供協助。

另外,在市區牛池灣村發展項目中,一位有經濟困難的住戶因居於沒有寮屋登記號碼的構築物,而不合安置資格。在得悉個案後,署方同事主動協調社區聯絡服務隊為該名住戶申請位於牛頭角的過渡性房屋,以及申請公益金及時雨基金以資助搬屋開支。服務隊一直努力跟進,並於2025年1月成功協助住戶入住過渡性房屋。

彈性處理住址證明

一般來說,安置申請須提供緊接“凍結登記”前兩年或七年的住址證明(視乎申請為“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或是“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但地政總署會盡量彈性地處理,接受多種不同類型的住址證明,除政府部門的文書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各種月結單、租約、工作證、僱主證明書(可由申請人任職的政府機構或私營公司發出)等。署方亦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彈性考慮接受不同類型的證明文件。

另外亦有個案由於住戶在“凍結登記”時未成年,而未能提供詳細的住址證明(例如月結單或政府文件)。考慮到此類型個案的情況,署方職員審視了住戶父母提供的住址證明資料,以及其他輔助資料(例如家庭生活照片),最終住戶通過審核並成功獲安置。

以往曾有個案住戶雖然於“凍結登記”後才遷至該構築物,但此前一直居於同範圍內其他地方,而住戶表示未能提供於“凍結登記”前居於同一構築物的證明。服務隊隨後協助住戶整理過往住址記錄,而署方人員亦以此比對內部紀錄及相片,確認住戶符合安置資格,最終住戶成功獲編配公屋安置單位。

確保受影響住戶及時獲通知遷出時間及安置補償的資訊

政府一直透過多元的渠道發放資訊及接觸受影響人士,包括提早發信通知受影響住戶的預計遷出期限(以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為例,地政總署約3年前已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其預計遷出限期)、懸掛橫幅、派發單張、進行家訪及電話聯絡,好讓住戶及早就遷出及安置補償事宜作出安排。地政總署及社區聯絡服務隊會繼續做好聯繫工作,好讓受影響住戶及早知悉遷出時間及安置補償安排的細節。(完)

【編輯:王少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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